公告日期:2020-12-09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012-151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重大事项基本情况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的议案》,经公司与上海浩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振投资”)协商一致,公司将持有的上海华师京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师京城网络”)的 30%股权作价 1.15 亿元人民币转让给浩振投资。浩振投资于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500 万元人民币,并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之前支付 5500 万元人民币,余款 5500万元人民币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结清。相关股权转让手续已于 2015 年 12 月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对参股子公司上海华师京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额进行调整并出售其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12-107、201512-109)。公 司 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06),截至该公告日,浩振投资尚有 2,650 万元未能按期支付。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收到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案号:(2020)沪 0110 民初 22684 号),公司起诉浩振投资一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已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立案受理。具体情况如下:(一)诉讼各方当事人原告: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上海浩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二:龚浩被告三:马喜华被告四:上海华师京城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五:马爱军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二)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股权转让款 2650 万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以 2650万元为基数,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起诉时一年期利率为 3.85%),自 2020年 1 月 1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暂计至 2020 年 8 月 30 日为 680166.7 元);2、判令原告就被告一出质的上海华师京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的股权拍卖、变卖、折价后优先受偿;3、判令原告就被告二出质的上海华师京城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15%的股权拍卖、变卖、折价后优先受偿;4、判令原告就被告三出质的上海华师京城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1.58%的股权拍卖、变卖、折价后优先受偿;5、判令原告就被告四持有的上海华师京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的股权拍卖、变卖、折价后优先受偿;6、判令被告四、被告五就第一项诉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7、本案诉讼费用由五被告共同承担。(三)诉讼事由2015 年 12 月 21 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上海华师京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原告将其持有的上海华师京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被告一,作价为 1.15 亿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协议签订后两日内付 500 万元,2016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 5,500 万元,余款 5,500 万元在 2016年 12 月 31 日前结清。被告二、被告三以其持有的其他资产为被告一的付款义务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上述协议签订后被告一履行了部分付款义务,2019 年 12 月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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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 300074股吧 http://300074.h0.cn公司名称:华平股份
股票代码:sz300074
市场类型:创业板
上市日期:日
所属行业:通信设备
所属地区:上海
公司全称: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vc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简介:华平股份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视讯产品与应用提供商,致力于通过视讯+技术的行业化创新应用,推进各行业业务模式的革新和人们生活智能化水平的提升。公司以视音频通讯产品和图像智能化集成应用的研发设计为核心,为用户提供视频会议、应急指挥、智慧城市(安防监控、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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